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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含哪些

来源:瑞奇养生
第1种观点: 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1、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定立兼并协议,进行股权、资产合并,以实现生产、经营要素的优化;2、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除了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之外的方式,就是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如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二)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两种兼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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