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注销成立的清算组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因注销成立的清算组的职权包括清理债权、债务,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等等。
二、《公司法》对清算组职权的明确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了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通知、公告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6.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公司清算与注销的关系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后可以注销公司。因此,清算行为应当发生在注销之前。公司注销后不能再申请清算。
四、申请清算注意事项
在申请清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清算组有权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2. 清算组可以参加诉讼;
3. 如有更多法律方面的需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
综上所述,了解因注销成立的清算组的职权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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