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了关于缺席判决和撤诉处理的规定。如果是被告缺席,人民直接就宣判了;如果是原告缺席,人民会视为放弃诉讼。当事人有权到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协反应相关问题。根据《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开庭未到的,按撤诉处理。代理可以联系法官协调其中一个案子延一下开庭时间,如果协调不成,会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指派其他出庭。对于代理人来说,最可怕的错误就是不去开庭,一方面法官对你印象不好;另一方面,无法和客户交代,面临被客户投诉的可能。一般情况下在民事诉讼中,忘记开庭,如果是代理原告而不到庭,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会按撤诉处理。代理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就意味着你无法针对原告的请求和理由当庭进行有力的反驳,造成判决结果可能会对你不利。所以说对此必须谨慎对待。如果确实案件过多,管理力度不足,就应该多请个助理帮忙,或者一款手机软件提醒开庭。
Copyright © 2019- rqy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