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起代表诉讼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同时,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对“连续持股期间”和“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进行了明确解释。
另外,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进一步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的相关程序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因此,本文总结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帮助读者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
Copyright © 2019- rqy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