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瑞奇养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及条文

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及条文

来源:瑞奇养生


一、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及条文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机关或者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定条件: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

二、不予立案复核期限是多久

不予立案申请复核期限是七天。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机关(案审科)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三、申请机关复核流程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机关应当执行。

(三)向投诉

控告人对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投诉。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机关应当在收到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认为应当立案的,有权力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收到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

(四)拒绝自诉

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坚持要求机关处理的,机关应予立案。

(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自诉。直接受理这类自诉案件很严格。被害人很难收集到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这种起诉往往被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总之,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有七天的复核期限。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及条文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为您解答疑惑。

Copyright © 2019- rqy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