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及家属必须居住的房屋,可以查封,但不会拍卖。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Copyright © 2019- rqy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