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企业2022年税收优惠如下: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暂停预缴。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包含于小微企业内的个体工商户,除依旧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优惠以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4、小微企业(包含个体)的纳税身份是小规模纳税人,就能享受全免,若开专票则按3%税率缴纳的优惠。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暂停预缴。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包含于小微企业内的个体工商户,除依旧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优惠以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4、小微企业(包含个体)的纳税身份是小规模纳税人,就能享受全免,若开专票则按3%税率缴纳的优惠。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一条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
(三)项规定,按季纳税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