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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理赔标准

来源:瑞奇养生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一、对方全责无保险怎样索赔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二、交通事故全责如何索赔?

1、当事人自行和解。包括当事人放弃赔偿请求,这种情况往往是损害后果较轻的。

2、书面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受害人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书后,可以结合自己的损失情况,10天内向当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就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以治疗结合或者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事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直接向当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依法判令责任人赔偿损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后未作调解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起诉,但应当在一年内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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