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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可以进行质押吗

来源:瑞奇养生

不动产作为担保财产是不能转移的,因此不能质押,只能办理抵押手续。

1、质押的定义: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2、不动产的定义: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一、质押权抵押和质押扣押的区别

质押抵押和扣押的区别如下:

1、质押是指以动产、权利为质押物进行出质为债务进行担保;

2、抵押是指不动物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

3、扣押不属于担保的方式,是法律上的暂停对于事物或人的处置权或自由。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车辆质押权怎么生效

如果满足条件,车辆质押权可以生效。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有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目标是动产。动产易于转移,难以控制。为了保护动产质押权的实现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应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在转让质押物占有之前,没有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转让质押物交付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会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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