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性格不合,分居两年多了,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起诉离婚,如果有相应的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多的证据,或者对方不予否认,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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