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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只有一套房子能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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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辩证看待。如果债务人不只有一套房屋,且没有其他可以清偿债务的财物,他的房子是可以执行的,因为不会侵犯法律给予债务人的最低保障;反之,如果债务人仅有一套房屋,且没有其他财务可以执行,他的房屋是无法执行的,因为这违背了执行适度原则,对债务人的生存有了严重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在执行中,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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