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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还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来源:瑞奇养生


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会有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不论有没有签劳动合同,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一般不得低于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一、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的工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在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下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的工资计算200%支付加班工资。

二、周末加班不给加班费调休是否违法

周末加班不给加班费调休不违法。

单位安排员工周末加班,不给加班费,但是予以调休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可以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标准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强迫员工加班。

三、延长假期是怎么计算加班费的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延长假期加班企业如何发放加班费应当依照以下三点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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