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
2、同志、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成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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