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需要校长签字。
1、《学籍基本信息》必须有校长签字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审核。
2、转学执行同级互转原则,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原则上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能转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能转学。
3、严格转学时间,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集中办理转学手续,学期中不予办理。
4、符合转学条件,原则上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学校,但因转入学校确实班额超标、确实无法接收,由教育局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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